为推动双减政策落实,最近几天,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由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对省属公办中小学进行补助。
《通知》明确,各市,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本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费用分担等方式予以保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财政按每生每年200元标准补助省属公办中小学,各州市自行制定本地补助标准,省财政奖补各地各市县将统筹财政奖补,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减免政策财政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参加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可适当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或用于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财政补贴纳入绩效工资补贴弱化了职务等级,强化了服务质量,向承担课后服务的一线教职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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