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设备,新器具,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税前加计扣除100%
2022年第四季度所有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企业选择当年适用该政策的,扣除不足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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