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作出如下安排:
上海中小学,幼儿园9月1日正式开学各区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防控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
1.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动态掌握师生基本情况,行程信息和健康状况。
2.倡导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在开学前14天启动自我健康管理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政府已宣布全球封闭管理的地区的师生员工暂停返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师生员工返校前3天应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3.开学后,严格落实师生每日体温和症状监测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师生员工在24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学校体温异常的暂时不会入校,离校前每天完成一次核酸采样核酸检测要求会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学校和托儿所所在区域没有中高风险区老师和学生上课不可以戴口罩,孩子上幼儿园不可以戴口罩
4.备齐各类校园防控物资,建立健全应急供餐机制,不断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教室,厕所,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环境监测,通风消毒。
5.及时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开展多场景实战应急训练和演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沟通,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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