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商务部等14部门最近几天发布的《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提出,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选择最佳试点地区,并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适时调整试点地区
专家表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将有利于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顺畅流通。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最近几年来,中国国内外贸市场规模日益增长,已成为世界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大商品贸易国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44万亿元,货物进出口总额超过39万亿元
国内外贸易市场积极对接,一批外贸内贸并举的大企业已经成长起来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年来,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内贸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内外贸融合加快
此外,中国继续扩大对外开放,逐步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相衔接的国内经济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内外贸法律法规,大幅降低内外贸市场准入和货物跨境流动壁垒,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形成内外贸一体化管理体系。
虽然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综合调控体系不完善,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不强,内外贸一体化不够顺畅,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发展新格局的需要。
内外贸一体化是加快构建发展新格局的必然要求专家表示,内外贸是连接国内外市场,畅通国内外双循环的重要纽带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复苏仍面临巨大挑战和压力的情况下,中国更迫切需要整合内外贸,让企业更自由地提升竞争力,拓展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渠道,通过内外贸的均衡发展,培育一批跨国公司
提出了七项试点任务。
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系,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衔接更加有效,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内外联通网络将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将不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管控体系将更加完善,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和一体化发展。
针对国内外市场规则差异,《意见》提出,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同时要求内外贸产品一脉相承,同标同质。
在扶持市场主体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优化国际营销体系,完善全球服务网络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竞争实力强,国内外市场相互促进的优质贸易企业,引导和带动更多企业走一体化经营之路
物流方面,支持和引导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作和资源整合,加快布局海外仓,分拨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出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县域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区域和城乡流通网络。
为落实意见,通知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推进标准认证衔接,培育一体化市场主体,搭建内外贸一体化平台,创新推广同线同标,培养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等七项试点任务。
外贸实体欢迎机会。
通知表示,要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开展内外贸经营遇到的体制性障碍,推动修订阻碍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清理纠正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
探索内外贸一体化的评价体系和制度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比较国内外标准,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同时,培育一体化市场主体,搭建内外贸一体化平台
此外,要优化国内外贸易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创新监管措施,推动内外贸同船运输,内外贸泊位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率对内外贸一体化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发展
对于如何选择试点地区,专家认为,已经建设了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地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条件相对较好这些地区在人才,市场,监管等方面相对成熟,接受更高标准的能力较强,有利于试点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正式启动,意味着外贸主体中将涌现出一批跨国企业和‘专业化创新’专家表示,对于外贸主体来说,内外贸一体化一方面是制度红利,另一方面也是一场自我革命要持续投入转型成本,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和绿色贸易此外,针对国内消费者所诟病的双重标准问题,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实现内外无差别,促进国内外市场更好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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