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上海弘康,刘树林分别完成470万股,693万股的股份质押手续,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37%,公司股东中山广银已完成2,650万股质押延期手续,延期期限为12个月本次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股东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刘树林分别持有公司404,441,118股,124,624,583股,26,317,2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1.58%,6.65%,1.40%,本次股份质押及质押展期完成后,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刘树林分别质押股份共计29323万股,9900万股,2593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5.65%,5.28%,1.38%。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906,21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6%本次股份质押及质押展期完成后,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质押股份总数为524,061,17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7.83%,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
日前,九州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东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刘树林的通知,得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股份质押及质押延期手续。详情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条件
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上海弘康,刘树林分别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无限售流通股470万股,693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不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
股份质押的延期
中山广银申请将原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6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延长12个月,现已完成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中山广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624,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本次股份质押延期后,中山广银股份质押股份总数不变,为9,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为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金典投资有限公司,刘树林,刘兆年为楚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中山广银,北京金典,刘树林,刘兆年持有公司股份906,21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6%本次股份质押及质押展期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质押股份总数为524,061,170股,占其股份的57.83%,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
截至本公告日,楚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233,161,170股股份将在未来六个月内到期,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5.73%,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对应融资余额14.371亿元,50,900,000股将在未来一年内到期,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5%,占公司总股本的8.05%,对应融资余额9.2亿元以股份质押注销的实际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九州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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