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流域管理的指导意见,提高流域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部办公厅最近几天印发《关于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意见》。
《意见》要求,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必须以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用水合理配置为重点,加强水资源统一监管,推进水生态保护和管理,努力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流域生态保护和管理能力, 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必须坚持四水四界定,生态优先,系统观念和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意见》明确了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重点任务:
一是合理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用水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把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作为河湖健康必须守住的底线加快河流水量分配,明确流域水量分配总量,相关区域水量分配份额,重要控制断面流量和流量指标,防止水资源过度开发严格控制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防止地下水超采,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在明确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制指标和对外调水可利用水量的基础上,推进区域水权明晰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从规划源头上促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协调科学规划实施跨流域调水工程,切实守住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和生态流量控制底线
二是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监管全面加强流域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流域水资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取水管理,将河流水资源和地下水的开发强度有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加强水权交易和监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完善水资源考核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三是推进流域水生态保护和管理开展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实时监测流域和重点区域水资源开发情况,发布并动态更新水资源超载区域名单实施水资源超负荷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根据超负荷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新增取水许可开展母亲河恢复行动,组织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逐步归还占用的生态用水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加强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监管,指导督促地方落实地下水超采控制主体责任完善饮用水源清单,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意见》强调,要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支撑和保障,牢固树立流域管理的系统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注重流域区域合作,加强法治保障,加强科技和投入支撑,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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