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仲裁员和调解员参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活动的热情非常高,不但增强了港澳人士对内地法治的认同感,也为港澳人士在南沙投资、就业提供了‘同声同气’的法律保障服务。”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许铭升说。
这是南沙在全国率先打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港澳全流程参调参审模式,也入选了广东自贸试验区2022年最佳制度创新案例。不止于此,近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法治建设按下“快进键”,加快了对外开放、粤港澳合作发展的步伐。
广东省商务厅近期公布了广东自贸试验区2022年最佳制度创新案例,涉及投资、贸易、金融、港澳合作等领域。围绕营造最好的营商环境,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聚焦注重解决营商环境提升的难点、痛点问题,集聚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国际化法律服务水平。
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中,建立健全争端解决机制非常重要,能够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化解纠纷。
前海法院的工作人员分享了一个案例:在一起涉港金融纠纷中,内地居民袁某向香港某银行申请贷款,2021年贷款到期后袁某未能按期偿还。因为涉及香港和内地的法律,以往,这类案件往往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程序也比较复杂,通过诉讼至少也需一年时间解决,但通过前海法院的线上调解、中立第三方评估和司法确认,只用3个月就解决了纠纷。
前海法院高效化解跨境商事纠纷,背后所呈现出的是前海法院探索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新机制的系统化工作:前海法院推进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建设,构建国际化的解纷人才体系,健全便利化的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创新多路径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化跨境商事调解规则“软联通”。
新机制带来了显著的效果。截至今年3月,前海法院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167件,其中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118件。前海法院聘任港澳台地区和外籍调解员49名。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董淳锷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于前海探索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新机制的案例十分关注,“这个领域既涉及实体法也涉及程序法,与一般业务操作机制、业务合作机制的对接相比,难度更大。”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驻广东自贸试验区,维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好适宜各类经营主体的营商环境成为广东自贸试验区的重要任务。
以往,中小投资者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不足,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涉外法律需求;二是投资者寻求涉外法律服务不便利,需要多头跑。
为解决这些问题,南沙构建中小投资者涉外法律服务机制,搭建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综合涉外法律服务,构建“线上+线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这是南沙创新全国首创保护中小投资者全过程法律服务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外,南沙还打造中小投资者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链;创新中小投资者矛盾纠纷集中调解机制,对涉及中小投资者案件建立“绿色通道”。
“完善中小投资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营商环境,为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提供有力的调解服务和保障。”南沙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南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专窗已经设立,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法律服务,避免了“多头找、来回跑”。这个专窗背后,则是由律师、公证员、调解员、司法鉴定人等组成的保护中小投资者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高效、免费法律服务。
不只是政府部门,南沙还成立了营商环境企业家法治联合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解决问题和制度创新。例如,港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提出,在南沙设立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条件较高,希望能进一步降低设立条件。这一建议根据营商环境企业家法治联合体讨论后逐步得到落实。
随着《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出台,南沙着力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平台,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使港人在南沙投资创业就业愈加频繁,劳动用工不可避免地带来跨境劳动争议处理难题。
随着大湾区交流频繁,在企业融资、跨境上市并购下,也有越来越多的跨境雇佣问题涌现。例如,来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的内部用工问题,跨境并购下的企业原员工的处置问题,欠付薪酬及遣散费等问题,这些均涉及“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实际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南沙创新性地在全国率先打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港澳全流程参调参审模式,也将这一模式推向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通过劳动调解仲裁“小切口”打造以南沙为辐射中心的港澳规则衔接高地。
赵志鹏是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港籍仲裁员,具有内地、香港双重教育背景,2021年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为香港的首批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
“通过参与南沙自贸区的劳动仲裁案件审理,我们发现虽然香港和内地两地在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出发点和法律逻辑原理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是依法公平公正地处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矛盾。”赵志鹏说。
过去三年来,赵志鹏通过南沙劳动仲裁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上参与多宗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目前粤港两地交往甚密,未来他将越来越多地参与现场的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我期望未来有更多的香港人士到南沙的就业和参与法律事务交流。熟悉内地与香港的法律法规,对港人积极投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有裨益。”
在前海,港澳司法人才也积极参与内地的司法研究、司法实践。
“研修期间,我的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内地与香港地区实体法律的比较研究中。”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关子郢是前海法院的司法研修生,线上线下参与前海法院的司法课题研究。
在关子郢看来,内地与香港地区某个领域的法律规则比较只是一个很小的“切口”,但这些比较、互鉴、融合无疑都牵动着,多一点的资本流动、多一点的技术流通、多一点的相互认同……这些最终会成就“双向奔赴”的新湾区。
除了司法研修生,前海法院还聘任港澳地区陪审员、港澳地区调解员、港澳专家研究员,打通港澳司法人才参与案件办理的4个渠道,让司法人才多元参与更融合。这是前海探索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新机制的改革亮点之一。
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法律服务集聚区也建立起来。
去年1月4日,深圳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正式启用,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国际仲裁院为突破口,以终审和一裁终局的“双终”架构为支撑,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两中心一高地”即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2022年,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已引进司法、仲裁、调解、律师服务等6大类法律机构达154家。
据深圳国际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国际仲裁院形成三大跨境协同平台,包括立足香港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立足前海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以及在福田区的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吸引覆盖司法、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知识产权保护等30多家法治机构进驻,形成了全链条、一站式、国际化的高端法律服务模式。
目前,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仲裁机构联合共建服务窗口、仲裁员名册、办案庭室、仲裁标准“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发布《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首推“3+N”庭审模式,创新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南沙也设立全市首个域外法查明中心—“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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