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条政策支持省级新区高质量发展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省级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创新运行体制机制,鼓励科技创新,加强要素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28条政策,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省级新区。
在创新运行体制机制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加大赋能赋权力度,赋予省级新区市级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级管理权限中能够下放的,依法依规全部下放到新区,省级新区管委会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架构,依权限统筹管理辖区内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功能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除市,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的外,省级新区实行岗位聘任制,末位淘汰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支持省级新区试行改革创新备案制和建立省级试点政策共享机制,鼓励支持省级新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创新试点,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
《政策措施》鼓励科技创新,提出优先在新区布局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相应资金扶持,支持新区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和跨区域资质认证互认共享。
在助力产业升级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做强新区主导产业,支持每个省级新区选定2—3个主导产业认定雁阵形集群,梯次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和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国家,省安排的重大项目优先在省级新区布局,支持烟台,临沂,德州,菏泽4市新区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库,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
在促进产城融合方面,《政策措施》支持省级新区布局市政公用,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产业配套等项目,并优先纳入两新一重项目库管理,推动建设无废城市海绵城市,支持德州京渤国际陆港,菏泽新区快速通道,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烟台港蓬莱东港区扩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网云端信息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区结合本地优势产业布局边缘数据中心。
《政策措施》支持省级新区扩大开放合作,支持省级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其他省新区的有关经验措施,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与省级新区组建园区联盟,发展飞地经济。
在要素保障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在财政,土地,环境容量,金融,人才和政务服务等六个方面加大对省级新区的支持力度。
《政策措施》还健全了协调推进机制,设立推进省级新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协调解决新区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放大支持效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鼓励省级及以上园区,功能区发展的优惠政策,省级新区及辖区内各类功能区将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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