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布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场域登记管理办法》《办法》的主要亮点包括:创建和完善包括关联企业共享办公,集群注册,集中办公区在内的一址多照制度,满足各类企业需求通过降低企业注册门槛和经营成本,支持投资者特别是澳门投资者发展成现实
根据消息显示,《办法》细化量化了居住登记管理规范,创新了一址多照制度,实现了合作区企业住所管理秩序的统一规范,有效降低了企业落户和经营成本,进一步优化了合作区营商环境,帮助澳门投资者在合作区创新创业,促进了合作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规范促发展:解决户口登记实践中的堵点难
据介绍,《办法》针对合作区内现有办公用房的各种类型,不同情况的现状,对合作区内企业住所的登记管理进行了分类规范,还对建筑物共用部位使用,单独房屋使用,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网上经营场所登记等具体情况的登记给予了明确指导在规范的基础上,解决居住登记实践中的堵点难,提高登记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公平,有序,良性发展
同时,《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注册与其住所或经营场所相同的地址,进一步释放和利用有限的场所资源,优化合作区营商环境其中,支持关联企业共享办公适用于特定关联关系的企业使用共用办公用房,包括具有控股,投资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兄弟公司,以及对物理办公空间无特殊需求的企业,如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基金产品企业等
根据消息显示,《办法》兼顾了多个企业主体,一套管理机构的运行模式一方面保证并要求企业身体力行,另一方面适应特定企业无需过多使用住所的实际业态,规范经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以创新促发展:帮助澳资企业和重点企业高效进入。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城镇的集群注册制相比,《办法》以鼓励企业上岛办公和实体办公为基础,实行住所托管服务+实体办公场所相结合,放,管,服并重的集群注册新模式。
注册模式的设置,在放开的同时,明确了配套的管理和服务对于集群企业来说,是降低企业成本和进入门槛的便捷措施,就托管机构而言,它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实际履行企业经营住所的管理服务托管机构应承担入驻企业的部分管理义务,这是权责对等原则的体现
为此,《办法》明确:一是托管机构必须向集群企业提供至少一个物理工位或办公用房,集群企业可以共享集群区域内的共享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二是集群注册信息由托管机构自主申请上报,合作区商务服务局履行信息收集,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职责,提高企业注册便利性,三是信息备案条件,综合考虑集群企业入驻实体办公的需求,托管机构托管规模,管理服务需求等因素设定,第四,通过自律和他律,引导信托机构和集群企业在法律框架下有序合规经营。
此外,《办法》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和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的战略定位,优化完善集中办公区居住制度,将集中办公区居住申请范围限定为澳门投资者控制的企业和合作区引进的重点工业企业, 有利于服务澳门创业青年创造企业低成本准入,帮助重点引进服务项目在合作区快速落地,优化产业结构 同时,限定居住使用年限为三年,规范存量集中办公区企业转场,有序推进合作区企业脱虚向实,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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