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布《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等12项业务规则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具有在境内交易场所进行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模拟交易的记录,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交易次数不少于20次,或者最近三年在境内交易场所有10笔以上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其他衍生品交易,或者最近三年有10笔以上认可的境外交易记录,在申请交易编码或交易权限开通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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